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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检察院、蚌山区检察院来镜湖区检察院 交流学习涉黑案件的办理
时间:2019-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徐涛、员额检察官邱晓东,蚌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儒、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厚峰等一行6人来镜湖区检察院交流学习涉黑案件的办理,芜湖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成璨等2人陪同,镜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宁、副检察长陶笑寒、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卫艳、涉黑案件办案检察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蚌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儒简单介绍了该院办理的“刘氏兄弟”涉黑案件,该案已召开过庭前会议,正在准备庭审工作,希望能够就庭审应对方面与镜湖区检察院交流学习。随后,镜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卫艳、涉黑案件办案检察官从涉黑案件的提前介入、案件审查、出庭预案等方面交流了自己的办案体会,并就出庭公诉方面详细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双方就办案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交流。

  镜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陶笑寒表示,涉黑案件的办理,一是要重视工作前移,对提前介入的情况要及时跟踪,确保提前介入取得实效,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打好坚实的基础;二是在庭前会议中要解决实在的问题,更好的提高庭审效率;三是要有技巧的开展法庭讯问,重视补充发问环节的作用;四是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更好的完成案件审查起诉及庭审工作。

  最后,镜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宁表示,涉黑的案件办理一定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要重视办案队伍的建设,通过办理重大案件锻炼公诉人的综合能力。二是注重公检法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引导作用。

  蚌埠市检察院及蚌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干警均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学习,为其办理涉黑案件提供了新思路,下一步将全面、有重点的做好庭审预案,更好的做好“刘氏兄弟”涉黑案的出庭公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