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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0-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31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其他重要文件精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宁主持此次会议,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派驻院纪检监察组、中层干部和党总支委员参加此次会议。
镜湖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的部分章节内容,书面学习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的八项规定(摘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

镜湖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最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安徽考察指导,作出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是对我们的鼓舞鞭策,给予了我们系统的科学指导。她强调,全体干警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战略高度和全局视野,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大意义。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纲领,加强理论学习。要融会贯通,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学。同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发动全院干警,积极研讨交流,共同钻研,共同提升。

  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贯彻落实。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群众路线、“三大攻坚战”、服务民企、“六稳”“六保”等方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地落实。

  三是要以推动检察工作开展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下一步,要努力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提供司法支持,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克服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作用,为镜湖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