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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一)
时间:2021-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 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激励干警担当作为,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本公众号今天为各位介绍车凌梓同志、褚茂林同志、陈胜亚同志、葛朋朋同志、金磊同志、李政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车凌梓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一)

 

  一、以忠诚之心做好表率。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在检察业务、党建等工作中都能秉持不怕吃苦、带头完成的工作态度,经过不断的磨练,不仅完成从书记员向检察官等多方面的能力转变,也实现从内敛羞涩到自律高效的精神蜕变。2020年度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对党绝对忠诚,永葆政治本色是该同志时刻自觉履行的态度。

  二、以责任之心依法履职。入额一年多,该同志独任办理一百余起各类刑事案件,严格履行检察官法律监督职责,无一例撤回、无罪、引发舆情等案件,专注业务能力提升的同时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和业务竞赛,2020年获“全市优秀公诉人”。

  三、以公仆之心服务大局。该同志多次在申诉、复议及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中耐心有效的化解矛盾、以女性的细腻敏锐挖掘案件背后的隐情,促使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并荣获“2020年度镜湖区三八红旗手”。此外还克服困难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防汛值班等活动,始终以“真诚”的热心服务大局。

 

褚茂林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一)

 

  褚茂林,男,现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2014年7月硕士研究生毕业,2015年2月通过公务员在招录进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民行科、第四检察部担任书记员、检察官助理,2020年4月担任第四检察部检察官,2020年9月调整至第二检察部工作。先后多次获得院先进个人、绩效考核一档、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荣誉。

  自2015年以来,先后协助检察官或独立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案件200余件,其中协助办理的5件案件被省院评为年度典型案例, 1件案件被最高检通报表扬,同时作为“10.12”、“12.6”系列案件办案组成员,协助检察官完成公益诉讼部分的审查起诉工作,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此外作为院党总支组织委员、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在办案工作之外,承担了大量的党建工作,既有日常的三会一课、党建标准化建设,也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陈胜亚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一)

 

  陈胜亚同志,男,1990年8月出生,研生学历,201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党总支青年委员。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就职于该院一线业务部门,他始终注重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具有担当意识。无论是作为书记员、检察官助理还是现在成为独当一面的员额检察官,其始终服从组织安排,主动承担大要案的办案工作,同时还曾兼任该院团支部书记,2019年度荣获“镜湖区优秀共青团干“称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2018年作为检察官助理的他,就曾参与办理了“1.15套路贷”系列涉黑涉恶案件,涉案嫌疑人36名,历时长达四个月的5+2,白加黑,顺利起诉并均得到法院支持,后该案被作为安徽省唯一一起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后因该院工作安排,2019年其又被选入“6.21”汪国玉等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案组,该案系芜湖市首例“村霸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接到任务指令后,其迅速进行状态,和办案组其他成员几乎牺牲所有的双休时间,加班加点地完成了一百余本案卷的阅卷审查、证据摘录、定性分析工作,后该办案团队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21年1月,其被任命为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现已单独办理案件40余件。身份的变化但始终不变的是坚持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他将继续沿着这个初心前进!

 

葛朋朋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一)

 

  葛朋朋,男,现年33岁,2009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员额检察官。2019年12月至今任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0年3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颁发三等功证书。

  葛朋朋同志长期从事公诉、批捕工作。参加工作后,从书记员做起,积极主动向周围同事、领导学习办案本领,不断自我完善,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历经助理检察员、检察员,逐渐成长为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力量的一支生力军。葛朋朋同志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近三年来,办理了诸如计算机网络、非法采矿、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高空抛物等多件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并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一公诉工作的生命线,务求公平公正,做到不偏不倚、不徇私枉法地维护每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法院已判决的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没有冤假错案的发生,有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葛朋朋同志每年承办的刑事案件数在科里名列前茅。案件无论难易,身为党员的葛朋朋都不怕苦、不怕累,全力以赴、克服困难,永葆乐观认真的工作态度,弘扬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金磊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一)

 

  金磊同志进入检察系统从事业务工作以来,始终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肩上的责任和义务,敢于迎难而上,以自己诚恳务实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同事们的认可和领导的信任。

  从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再到两法衔接等等工作中,我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以勤奋换取知识、以敬业换取经验、以务实换取成效。2020年期间,该同志共协助检察官办理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立案监督等各类案件近百件。同时,该同志在两法衔接工作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使得多名涉嫌犯罪人员得到了法律惩处,彰显了公平正义。

  该同志能够深刻认识到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建设的重要性,牢记一名检察工作者的神圣职责,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将勤政廉洁刻在骨子里,融于血脉中。

 

李政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一)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事迹(一)

 

  李政同志现系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副书记、政治部一级科员,承担着全院的党建工作和新媒体宣传等工作。该同志一直踏实工作,勤奋好学,热爱党的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因工作业绩突出,2020年,被芜湖市检察院记个人嘉奖一次,2020年度被院里评为“先进个人”。

  李政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行政事务。2020年,他通过镜湖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966篇、官方微博发声1681次、官方抖音发布28条,撰写各类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31份,自己编写原创检察信息28条,位居全院个人原创信息数排名第一。积极协助业务部门制作扫黑除恶微视频《一份检察建议的背后》以及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微视频,取得较好普法效果。此外,他秉承着“党建+检察”的思想理念,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取得了较好成效。院党总支入选芜湖市城市领域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1311”工程培育库,并在镜湖区直机关党建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一年来,他共起草各类党建文件8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10人次,发展党员1人,撰写各类党建材料6份,组织举办了主题为“追寻红色足迹,弘扬革命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培训班,30余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心灵得到洗礼。

  他以过硬的政治素质、认真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表现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不愧为新时代优秀的检察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