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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未花开•护学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未蓝”护学小队在行动
时间:2021-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园周边是否存在售卖烟、酒、彩票的商店?是否有网吧等不适宜未成人进入的场所?”

“宾馆经营者是否知晓并履行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

“网吧是否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

 

芜未花开•护学季

  九月开学季,在镜湖区多所中小学周边出现这样一支“未蓝”护学小队,他们是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天门山街道、镜湖区司法局天门山司法所、香格里拉社区的工作人员组成,他们身着深深浅浅的蓝色制服多次开展所属辖区联合检查,着重走访了宾馆、网吧、校园周边商铺,查看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宣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督促店主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芜未花开•护学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未蓝”护学小队在行动

 

【芜未花开•护学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未蓝”护学小队在行动

 

【芜未花开•护学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未蓝”护学小队在行动

 

  “未蓝”护学小队通过多次活动,走访检查镜湖区5所中小学周边40余家商铺,发放宣传资料70余份,经过检查发现较多商户的保护未成年人意识较好,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商户及时整改。检查过程中,“未蓝”护学小队主动听取商户及周边居民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帮助解决群众法律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路线。

【芜未花开•护学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未蓝”护学小队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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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未花开•护学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未蓝”护学小队在行动

 

  此次活动,是芜湖市检察机关“芜未花开•护学季”活动的一方缩影。下一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充实“未蓝”护学小队力量,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检察官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1.旅馆、宾馆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单独或同行入住,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2.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上述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3.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