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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金磊同志获评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个人
时间:2023-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喜报




金磊同志系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8年以来,该同志始终恪守检察为民初心使命,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先后荣获“优秀检察官”、“先进个人”、“优秀检察官助理”等多项荣誉。近日,金磊同志在安徽省反洗钱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发布的《关于表彰2022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中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01

坚持政治引领,深化工作方法

扎根刑检办案多年以来,金磊同志牢牢树立大局意识,聚焦惩治犯罪主责主业,致力于服务保障金融领域安全,紧紧围绕本院及上级院对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作出的系统部署,坚持高定点站位,高标准要求,及时适应修法后新要求,对洗钱上游犯罪关联案件做实“一案双查”,加大对“自洗钱”犯罪的追诉力度,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02

主动担当作为,深挖细查线索

金磊同志在办理洗钱犯罪上游案件时,不仅注重审查赃款去向,还坚持上游犯罪、洗钱犯罪同步审查,有效实现从被动受案到主动发现案源的转变。2022年5月,在审查许某涉嫌诈骗、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中,承办人敏锐察觉到其中可能存在洗钱线索,遂及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调取到关键证据。根据新证据发现,许某使用黑卡注册的小号转移信用卡诈骗赃款,其行为已涉嫌洗钱罪。同年6月28日,承办人主动作为,及时对许某涉嫌洗钱罪开展立案监督。2022年7月29日,镜湖区检察院就许某涉嫌诈骗、信用卡诈骗、洗钱罪一案提起公诉。同年10月13日,镜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03

强化能动履职,保障金融安全

该案为2022年芜湖市首例也是唯一一例金融诈骗领域自洗钱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金磊同志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宣传工作,为稳定金融管理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金磊同志作为一名年轻的员额检察官,始终忠实地践行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持续奋斗”宗旨和要求,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法治现代化,履行检察使命、彰显检察担当、展现检察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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