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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检警协作再深化!又一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
时间:2023-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检警协作,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11月22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与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挂牌成立。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分局副局长吕才林共同为办公室揭牌。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以及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揭牌仪式。仪式后,检警双方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相关工作举行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汤恒明对《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进行了介绍,并就其中办公室职责、提前介入、联席会议、培训提升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检警双方对细则进行了会签。




戴向军对侦协办的挂牌成立表示祝贺,重点介绍了镜湖区检察院与镜湖公安分局成立侦协办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积累的协作经验,对今后侦协办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要明确定位,侦协办并非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而是检警双方加强工作交流和协作配合的平台,目的是为了共同提升办案质效;二要把握界限,检察人员在共享分局办案信息的同时要把握尺度,严守保密制度,做到“到位”“不越位”;三要建立机制,检警双方要围绕侦协办的职能建立常态机制,为侦协办的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吕才林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警方要围绕坚持依法履职、坚持协作共赢、坚持协同高效、坚持规范有序四个方面落实好、配合好侦协办的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