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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誉归来!区委主要领导接见“全国模范检察官”汤恒明
时间:2023-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进行五年一度的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


12月22日上午,镜湖区委书记郝代伟同志接见“全国模范检察官”汤恒明。镜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镜湖区委政法委和镜湖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郝代伟代表区委向汤恒明同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最高荣誉称号表示祝贺,并鼓励他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为党和人民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郝代伟强调,这份荣誉既是对镜湖区检察机关和政法系统工作的肯定也是全体镜湖区干部同志的极大褒奖。汤恒明同志的先进事迹,是全区辛勤工作、忘我奋斗的政法干警的一个缩影,值得全区检察机关、政法战线和各级各部门学习,大家要时刻以汤恒明同志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指针,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汤恒明同志表示,收获荣誉称号是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殷殷关怀和精心培养的成果,是全区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未来的工作中,自己和各位同事将牢记嘱托、不辱使命,秉公执法、无私奉献,以更好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厚爱。


随后,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为载誉归来的汤恒明同志举行欢迎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代表镜湖检察对其获得检察系统内最高荣誉表示由衷祝贺,对其 “讲政治、重实干、有业绩、不计较”的精神高度评价,号召全院掀起学习热潮。


2023年12月,汤恒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自汤恒明同志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先后获得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称号,被荣记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