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报,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其中,芜湖市检察机关1个单位被表彰为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4个单位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十三届
安徽省文明单位名单
(芜湖市检察机关)
芜湖市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