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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市两会·亮点工作】镜湖检察:“镜卫皖江”法治协同,守护美丽长江
时间:2022-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利用集中管辖长江安徽铜陵至马鞍山段水域刑事案件的条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造“镜卫皖江”工作品牌。



一、加强协作联动,促进合力保护


一是加强内部协作。制定涉长江保护案件办理协作制度,刑事、公益诉讼部门对非法采矿案件办理做到同步受理、审查、起诉、开庭,实现无缝对接。

二是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与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会签《关于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意见》,与区人民法院就作案工具没收、环境损害赔偿金强制执行等问题统一执法标准。

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联合农业农村水务局、公安机关等开展夜间巡查活动,以巡查促保护,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打击保护,促进生态修复


一是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破坏长江环境资源犯罪高压态势,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聚焦非法采矿案件“采、运、收”三个环节,加大犯罪全链条打击力度。

二是强化公益诉讼保护。对破坏长江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公开听证等工作,督促赔偿、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3600余万元。

三是创新生态修复方式。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40余万尾,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



三、加强源头预防,促进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全方位宣传。借助新媒体平台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观摩庭审等形式,加大长江保护宣传。

二是推动全方位治理。加强与公安机关、辖区河道管理等部门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提出建议等形式,推动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等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出台关于长江禁采联合执法、全面取缔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船舶等专项行动方案,对非法采砂活动进行全方位严厉打击。

三是促进全方位保护。注重在办案中发现长江保护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保护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