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安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起诉非法捕捞犯罪1580人,提起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571件,督促当事人投放鱼苗1500万余尾。围绕“4+9”法定办案领域,组织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
2018年9月28日,由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长江安徽段“10·12”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案已作出一审判决。
2018年10月15日,由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立案监督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长江安徽段“1·26”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案一审宣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为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办理“长江铜陵段‘10·12’‘1·26’污染环境系列案件”专案组记集体一等功。最高检在记功决定中指出,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保护环境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地省级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2021年3月,长三角三省一市检察机关首次以四地视频连线方式联合召开“凝聚检察合力 护航长江禁捕”主题新闻发布会。
2021年3月,淮北市检察机关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治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开创构建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法治框架。
2022年11月,池州安庆两地河长办与两地检察院联合开展长江干流跨界联合河湖长联防联治专项行动。
池州、安庆两地的联合巡查队在船舱内召开了交流座谈会,互相通报巡查情况后,双方对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大保护举措以及长江岸线资源公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建立府检联动跨区域协作机制展开探讨。
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针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案发水域所在乡镇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黄山市检察机关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案发水域所在乡镇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及案发地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听证。
2022年6月,来自六安的人大代表到马鞍山开展交叉视察,在薛家洼生态园,代表们听取了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情况。
曾经一直被非法码头、散乱污企、砂石堆场等占据的长江马鞍山段岸线,临江不见江,临水不亲水。在马鞍山检察机关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如今已成为百姓亲江亲水亲绿的美丽岸线,远眺长江,看不尽的遥山叠翠、远水澄清,偶尔还有江豚三五成群、结伴嬉戏,尽显生态美景。
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长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强化检察办案、深化联动协作、优化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长江经济带一批突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问题整改,为“共护一江碧水向东流”提供了皖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