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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专访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公益诉讼正向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拓展
时间:2023-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专访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公益诉讼正向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拓展

最高检组织专班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


检察公益诉讼在全国推开已经有5年多的时间。在全国两会期间,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张雪樵表示,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以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助力国家治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目前,最高检正在积极组织专班研究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工作。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框架基本确立


北青报:检察公益诉讼在全国推开了5年多的时间,取得了哪些成绩?您如何看待中国检察公益诉讼?


张雪樵:2022年是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推开五周年的重要节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历史性地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


五年多来,从蹒跚起步到稳步前行,从夯基筑台到厚基成势,从不被理解到广受赞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快速发展,业务领域持续拓宽,案件规模稳步增长,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展现了独特的制度价值,取得了显著的实践成效。


具体包括几个方面,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框架基本确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初步形成;公益诉讼检察制度配套机制逐步建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制度价值充分彰显等。


加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北青报:检察公益诉讼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张雪樵: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不断深入,一些问题逐渐显现。比如说,公益诉讼法律体系有待健全,衔接协作机制有待加强,专业化监督能力亟需提升等。


在诉讼法层面,仅有两个法条有相关规定。在单行法层面,尽管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有9部法律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但这些条款多为授权性、原则性规定,没有相应的程序性规定,有的甚至在实践中存在理解分歧与适用争议。在司法解释层面,虽然提供了司法实践基本操作规范,但一些尚未达成共识,实践中迫切需要、急需解决的争议问题依然存在。


在“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指导下,检察公益诉讼的“同盟军”持续壮大,但是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的公益保护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实践中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检察机关等主体顺位衔接以及支持协作仍需完善。


办理一个完整的公益诉讼案件,涵盖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到执行监督全流程,13个法定领域案件范围全覆盖,需要公益诉讼检察官成为复合型+专业型的“全科医生”。


青报:当前来看,面临的最紧要的是什么问题,进一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张雪樵:最紧要的问题就是加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下一步,最高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工作,逐渐解决公益司法保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独具中国特色的公益保护法治体系,为“公地悲剧”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中国方案”。


公益诉讼拓展到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


北青报:这几年来,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拓展备受关注,目前拓展的领域主要有哪些?


张雪樵:近年来,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逐步拓展到包括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4+9”领域,且正在向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拓展。


北青报: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了公益诉讼条款。“涉及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如何合理把握?


张雪樵: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等方面均有所体现,如对住宿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均作出了特定的义务性规定,对于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在设置和服务方面作出了特殊限制,对于向未成年人销售提供烟、酒、彩票、危险物品等均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对于违反此类特殊优先保护的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方式积极监督履职,办理了一大批督促行政机关校园周边治理、治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行为、治理网吧及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检察机关在对公共利益的把握中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具体但又涉及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亟待保护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提起公益诉讼,以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关注

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以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助力国家治理


北青报: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什么时候提上日程?目前有哪些新的进展?


张雪樵: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公益诉讼制度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以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助力国家治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目前,最高检正在积极组织专班研究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成效和问题的总结研究,对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司法解释和地方人大专项决定等公益诉讼制度规范及其运用效果的评估和研究论证,邀请法学界、理论界更深入广泛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研究,深化相关理论和制度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国际司法合作交流,更清晰把握立法的问题导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体现在立法研究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