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
芜湖“宝马车主酒后撞死教授案”判了
时间:2016-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6年9月14日上午9点,由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宝马车主酒后撞死安师大美术教授逃逸一案由镜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彭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彭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彭冲在交通肇事逃逸后第二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彭冲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院予以酌情从重处罚。综上,镜湖区法院以被告人彭冲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