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一场听证会在镜湖区检察院二楼公开听证室如期举行。这是该院在审查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执行)》的相关规定组织举行的。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等共六人(其中含两名职业律师)担任听证员。
整场听证会严格按照《安徽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程序规程(试行)》的规定进行。听证会上监督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陈述了申请监督的请求和理由,同时就案件的新证据与其他当事人的代理人进行了质证,双方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特邀听证员也就相关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发问。会后,六位听证员也就该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各自发表了评议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首次组织开展公开听证,听证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是一次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