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
【府检联动】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2-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优化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保障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行使经营权,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助推民营经济发展,2022年7月5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何某申请请假事项进行公开听证。

  何某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系从杭州来芜湖的创业投资者。该公司拥有自主研发洗车液、无水洗车机等洗车业务,特别是无水洗车业技术引起中央电视台《崛起中国》栏目组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发出邀请函,希望公司董事长何某出席访谈,提出前往北京中央电视台的请假申请。由于拍摄时间紧迫性,何某申请请假时间比较紧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经过核实其递交的材料,调查何某的实际情况、入矫以来的表现以及脱漏管风险,参考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意见,决定采取召开简易听证审议何某请假事项。

   

  听证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承办检察官王欢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调查、审查工作情况,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了何某社区矫正平时表现相关情况并发表意见,其他相关听证人员发表意见,社区矫正对象何某作最后陈述。

  通过评议后认为:申请人符合《社区矫正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的条件且北京海淀暂不属于高风险地区。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出发,可以批准其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并采纳了各方意见,结合申请人何某是外地来芜湖投资的新型科技企业背景情况以及该公司的节能环保新科技与《国家管理条例》理念相契合,具有重大社会价值和推广意义,依法建议镜湖区司法局同意何某此次外出请假申请,同时要求司法局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从严把握,加强动态监管,防止出现脱管和疫情特殊情况的发生。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检察监督,优化刑罚执行环节司法措施,为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为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