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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真烟也犯罪 非法获利不可取
时间:2014-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案管办接收了一起跨省倒卖高档香烟的非法经营案件, 三名男子利用各地香烟销售价格的差异,从外地收购香烟,通过快递发到芜湖,赚取差价,涉案金额高达1200多万元。

  2013年7月份,芜湖市烟草专卖局获悉李某涉嫌倒卖香烟,在镜湖区汤家北巷附近将其查个正着。在李某的车子上,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中华香烟186条,经查均为真烟,价值8.7万元,随后案件被移交给了公安机关,在警方调查过程中,李某的同伙毕某很快浮出水面。在一个天津发来的快递单上有一个手机号码引起了警方的怀疑。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警方多次赶往天津,终于将两人在天津的上线任某抓获。

  原来,李某、毕某获悉中华、云烟等中高档香烟在南方售价高、销路好,但在北方价格比较便宜,于是产生了倒卖香烟赚取差价的想法。2011年11月份到2012年7月份,毕某从山东进香烟,通过快递发到芜湖,由李某接货,卖到芜湖的部分烟酒店,从中赚取差价。

  2012年,毕某与天津的任某相识后,获悉任某为当地烟草公司员工,遂和其商量,将天津的香烟倒卖至芜湖。由任某在天津组织货源,通过快递公司发到芜湖,由毕某、李某卖到芜湖的部分烟酒店。

  经查,从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三人从天津倒卖香烟到芜湖,总共价值近700万元;另外毕某、李某从山东倒卖香烟至芜湖,总共价值500多万元。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三人偏偏耍起了小聪明,殊不知香烟作为国家专卖商品,没有经过许可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于非法经营,三人倒卖的虽然是真烟,仍然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此案,我们也想提醒那些正在从事或想从事类似活动的人们,立即停止不法活动,彻底打消念头,只有合法经营才是真正的发家致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