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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的盗窃犯收监了
时间:2016-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被判处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盗窃犯吴宝钢在时隔八个月之后,被镜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执行收监,使被告受到法律的惩罚,有效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

    今年3月份,高检院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专项整治活动,对2006年至2016年十年间所有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进行摸排整改。镜湖检察院在芜湖市院的指导下,积极联系本院公诉、案管以及镜湖法院等相关部门,对十年以来上万件判处实刑的案件进行了摸排,对未交付执行的案件逐一清理整改。吴宝钢盗窃案是其中唯一一件判处十年以上未能收监的重刑案件。经核查,吴宝钢于2015年12月31日被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当庭宣判结束后,看守所入所体检时发现该犯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而不符合收监条件未能收押,而后对该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鉴定。此次专项活动,该案被安徽省检察院列为督办案件,限期查办。

    为此,我院极为重视该案,多次与法院及看守所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我院积极努力下,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日前该犯已被收监执行。

    截至2016年9月12日,我院经联合法院、公安进行清理纠正,已完成收监执行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