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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区人大常委会: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报告2017年以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党中央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立法保障,20157月授权在北京、安徽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2017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这一制度;201810月、20194月又将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写进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

2017年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以来,我院在芜湖市检察院和镜湖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下,牢记职责使命,主动作为,紧抓办案,取得了积极成效。20198月,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现场旁听了我院提起的芜湖首例长江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并予以了充分肯定。20196月,张雪樵副检察长还到我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对我院近年来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认可并提出了殷切希望。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171月至今年5月,我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7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件,正在办理5件。从办案规模看,诉前检察建议数、起诉案件数在全市均排名第一;从办案类型看,实现了办案领域全覆盖;从办案效果看,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依法履职,绝大多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运用诉前程序保护公益的目标。几年来,先后有6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其中“1.26”长江铜陵段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5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两名干警因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成绩突出,分别被省检察院、芜湖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凝聚多方共识,努力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

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20187月,区政府出台《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了全区各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注重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到协同履职。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促进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通过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联合出台文件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经常性沟通,先后与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公益诉讼协作文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二)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五大领域抓好执法办案

一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扎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提起公益诉讼19件。合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守护母亲河。成功办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12”“1.26”长江铜陵段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请的1968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全部得到赔偿,有力促进了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央视《新闻直播间》对案件进行了深入报道;通过探索解决环境损害评估难题,从20191月开始对所有在长江非法采砂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使犯罪分子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已向法院起诉13 件,判决3件,已获生态赔偿金104余万元;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会同公安、渔业部门在长江投放鱼苗40余万尾,促进生态恢复。在全市检察机关提起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进10余亩被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得以恢复。认真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保兴、板城黑臭水体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强化协作,协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同时,针对施工噪音、扬尘污染,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办案效果。如我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耕地诉前检察建议案,获评2019年度安徽检察机关美丽乡村检察行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这也是芜湖市检察机关唯一获评的案件。

二是聚焦食品药品监管,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持续开展最高检统一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9件。紧盯网络餐饮安全,针对辖区部分商户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外卖平台违法销售食品问题,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管,使65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得到整改。紧盯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去年“3.15”晚会曝光部分企业生产的辣条存在质量问题后,我院迅速行动,对辖区16所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排查有问题食品15公斤,防止不安全食品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紧盯超市食品卫生安全,针对辖区部分大型超市、品牌蛋糕店销售散装食品、熟食未采取防虫防尘保护措施,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促使4家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聚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以及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案件的办理,维护公共利益。这三个领域案件办理相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线索发现更难,办案压力更大的困难。几年来,我院主动作为,积极摸排线索,共办理三个领域案件11件。加大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办理力度,20171月,针对辖区内三家房地产企业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2.64亿元的情况,在省、市检察院的督办指导下,依法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经过几年持续跟踪监督,已追回土地出让金9.62亿元。该案被评为全省行政违法监督优秀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案例。加强对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收缴的监督,针对我区某房地产企业长期拖欠人防异地建设费情况,向市人防部门提出检察建议,通过指导督促人防部门下达征收决定书,与人防部门共同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将143万余元人防异地建设费全部追缴到位,防止了国有财产流失。认真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案件,我院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发现,镜湖公园边步文亭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存在年久失修、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通过多方调查,确定责任单位后,依法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并会同多个部门到现场研究解决措施,目前,责任单位已确定了维护整修方案,我们也将持续跟进监督,使烈士纪念设施得到修缮维护,环境变得庄严肃穆优美。

(三)坚持回应人民关切,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等外领域案件办理,加强公益保护。目前,已办理等外领域案件15件。如今年5月,我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一主要路段人行道上窨井盖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了修复,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推动了城管部门开展窨井盖排查整治行动,有力保护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安徽法制报》《新安晚报》《大江晚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针对住宅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就检察机关是否有必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参会的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市民代表对此均表示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此案的办理也得到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明确牵头部门抓好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四)坚持做好公益诉讼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依托新闻媒体、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全面展示工作成效。几年来,共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0余次,组织观摩庭审8次,发布公益诉讼宣传信息60余条。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等媒体对我院办理的多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宣传报道。201912月,我院制作的《守护长江母亲河,我们在行动》公益诉讼微视频被最高检官方微信转发,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通过持续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宣传,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得到不断提高。

(五)坚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对检察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能要求较高。为此,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公益诉讼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我院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单独设立一个部门,配备了6名办案人员,其中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3名,有效满足了办案需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实战锻炼、观摩庭审等形式,不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在经费、车辆、装备等方面为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同时,注重加强队伍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促进公正廉洁办案。

三、存在主要问题

公益诉讼开展以来,我们通过积极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调查取证难,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相应的强制措施作保障,实际调查过程中,一些部门和个人不愿配合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没有建立环境损害评估专项资金,生态赔偿金管理目前还不规范;三是专业办案能力有待提高,存在办案经验、能力不足问题。对以上问题,我院将积极研究,努力落实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我们将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准公益这个核心,立足司法办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保护、食品药品等五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外领域案件办理,通过开展常态化公益诉讼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内容落到实处,充分提升办案实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更好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主动向区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争取理解和支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宣传,有效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公益诉讼工作更强合力,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着力强化队伍建设,更好提高公益诉讼办案实效。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补齐业务短板,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等综合能力。积极借助外脑,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员的作用,研究解决专业难题,提高检察建议精准性,提高办案效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次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是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常委会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