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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1月10日在镜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23-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10日在镜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光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一年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

一、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保障中彰显检察担当

着力推进平安镜湖建设。加大惩治犯罪力度,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5人,提起公诉620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14人,起诉34人,深入推动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保持对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7人,起诉6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办理电信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6613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447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不捕2人,不诉12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5人。清理经济挂案4件。深化协作联动,与区工商联建立的沟通交流机制被评为全国典型事例。精准对接法治需求,走访民营企业14家,提供法律咨询17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8条,主动为企纾困解难。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启动合规程序案件2。针对市场监管、企业经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9份。

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市率先建立首个区县级府检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签7项工作机制。联动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办理的刘某某等人危险物品肇事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观摩庭,四级人大代表到场观摩,并入选全省重罪检察典型案例。建立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镜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格局。以四员一律进村居工作为纽带,组织干警参与基层治理。针对校园安保、施工扬尘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注重靶向综合施策。围绕全区物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发检察建议31份。

以品牌培育促生态检察。以保护长江绿色生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重点,培育镜卫皖江品牌。积极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实,会同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多次开展长江保护宣传、联合巡查等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长江保护合力。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82人。起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件,追索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60余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长江保护背后的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案件。马某某等50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长江采砂治理典型案例。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倾情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

用心用情办好身边小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95人,不起诉210人,诉前羁押率降至16.51%。持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4人。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9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15人为首届听证员,举行公开听证87件,不公开听证9件,网络直播16件,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切实做好政治大年的信访维稳工作,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打出信访化解组合拳。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0件,对申诉的首次信访落实院领导包案11件。办理的宋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化解疑难复杂控告申诉案件典型案例。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规范办理来信来访122件,群众来信全部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性回复。

用心用情呵护祖国未来。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倾力打造“‘心守护、爱成长未检品牌。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其所重,批捕8人,起诉1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轻其所轻,不批捕2人,不起诉11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同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跟踪帮教、心理疏导。积极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会同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945名在职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排查。全面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院1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一般预防活动218次。

用心用情保护特殊群体。依法能动履职,支持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起诉,办理20件支持起诉案件,涉及申请指定监护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纠纷等,有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的困难群众18人,发放救助金20.3万元。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排查处置6条线索,提起公诉4人,制发检察建议4份。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狠抓司法理念转变做优刑事检察。联合区公安分局,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探索共建检警协作配合新模式通过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诉、书面纠正违法等手段,强化法律监督,有力促进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616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共7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人次,监督财产刑执行30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6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及时向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强化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1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发出各类民事检察建议47份。深化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司法合力。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1件,维护司法权威。

全面深化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执行程序等各类监督案件52件。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提升监督质效,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8份。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和线索移送机制,制发检察建议27份。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联合调解等多元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扎实推进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18件,以检察建议督促清理20空壳公司

稳规模提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44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法定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案件数同比上升63.8%。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外领域案件19件,案件结构逐步优化。皖江中学堂暨省立五中旧址保护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助力守护公民信息安全,成功办理督促整治催缴水电燃气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案。聘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9名,利用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收集各类线索52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坚持过硬标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建设镜湖检察队伍

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关键少数领学促学,抓活微党课交流研讨,抓细贯彻方案落实落地。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闭环式督察督办机制,主动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报备事项28件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思想,完成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党建领航作用,推选培育6党建+业务品牌,红色引擎激发检察动力

全面强管理提素能。深化落实+”工作法,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8次,发布提示单30期,督办函3个,确保全年65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做细做实检察官考核和检察人员考核,发挥好考核奖勤惩懒、奖优罚劣作用,激励干警以更好状态推进工作。突出司法能力建设,抓实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网络教学、专家讲座等活动59次。开展岗位练兵等实训活动,提升队伍业务和综合素能。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4名干警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公诉新锐称号。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制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主动接受派驻监督。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化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推动干警自觉填报有关事项91件,同比增长237%。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完善院领导带班检务督察等7项制度,开展督察18次,制发督察通报15期,通报批评3人次,辞退聘用人员1名。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法院等部门履职制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聘任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充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派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检务公开工作专项报告,接受区政协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观摩、视察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6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办案活动190件次。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54条、重要案件信息61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汲取奋进力量,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忠诚,在实干笃行中践行初心使命,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2022年,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镜卫皖江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7件次,6个集体和13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仍待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监督质效仍需提高。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与司法改革目标还有差距,对年轻干部培养的力度还不够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务实有力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镜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增强政治自觉,更加主动服务镜湖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护安维稳,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依托府检联动平台,在增进民生福祉、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合力,画出服务保障镜湖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同心圆

二、增强法治自觉,更加主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中,在抓好民生保障、守护美好生活上持续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细化为民服务举措,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三、增强检察自觉,更加主动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一体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不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民事检察监督刚性,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政通人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四、增强行动自觉,更加主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扎实做好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抓常抓细的态度从严管理队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用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走好新的检察赶考路,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镜湖篇章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