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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检察蓝”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3-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1月7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干警来到星隆国际小吃街及赭山公园西大门,开展以“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向经营商户、食客、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基本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并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通过制售注水肉、过期食品、坑老保健品谋取非法利益,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除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接受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镜小检提示



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选择正规食品品牌,选购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原料。

如果不慎买到问题食品,注意保留实物样品和购买证明,如小票、订单号等,同时与商家积极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必要时主动运用法律武器合理维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