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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执法司法创优年·砥砺2024”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时间:2024-03-08  作者:  新闻来源:综合业务部 【字号: | |

为切实推进“执法司法创优年·砥砺2024”专项行动见行见效,奋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3月7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执法司法创优年·砥砺2024”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区两级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精神,对《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创优年·砥砺2024”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并部署工作,强调今年将围绕“检察理念大优化”“办案流程大优化”“办案效果大优化”“办案质量大优化”“监督制约大优化”“检察服务大优化”六方面开展创优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筑牢信仰之基,站稳人民立场,建设新时代检察铁军。必须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忠诚担当作为第一标准,在履职办案中坚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足点,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是否感受得到公平正义作为办案质效高低的重要评判标准。二要快中有细,细中做实,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为民”的生动诠释。在案件实体上必须牢固树立“以质量为中心”的理念,在办案程序上要提升办案效率,同时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驰而不息地把案件办优办精。三要聚焦监督本职,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由被动中立的办案理念向主动监督转变,注重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例的监督,加强类案治理,提升将法律监督与数字检察相结合的能力。四要压实责任,让“自我监督”和“担当实干”共助检察工作落地生根。各部门需做好自我监督,压实责任,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同时要担当实干,并将其贯彻检察工作全过程,更加有力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会议同时强调,全体干警须加强自我审视,以实际行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做优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