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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刑事执行检察听证,让民营企业“安心”发展
时间:2022-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效能和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助力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社区矫正对象,3月4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公开听证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罗某申请请假事项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杨宝主持,并邀请听证员和镜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 

  罗某是某建筑公司法人,因其需要到建筑工程现场监督完成进度、保证验收交付,提出外出请假申请。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经过核实其递交的材料,调查罗某的实际情况、入矫以来的表现以及脱漏管风险,决定采取召开听证会审议罗某请假事项。 

  听证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承办检察官王欢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调查、审查工作情况,罗某作为申请人陈述了请假事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了罗某社区矫正平时表现及相关情况。听证员通过提问、评议后认为,申请人符合《社区矫正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批准其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并采纳了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建议镜湖区司法局批准罗某此次外出请假申请,同时要求司法局加强动态监管,防止出现脱管。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上的一次积极探索,着力解决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以张弛有度的监管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