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改优促”作风建设年】借助“外脑”融智融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时间:2022-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8日,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汤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科科长徐爽一同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该院特邀检察官助理首次出庭,也是该院首例特邀检察官助理全程协助办理的案件。法院经审理并当庭宣判,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全部采纳

 

 

 

 

 

  在发现汤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线索之初,该院就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优势,积极引“智”借 “力”,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会商沟通,特邀检察官助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提供智慧支撑,就涉案食品的认定程序及标准提出专业、权威的意见,帮助检察官研判分析案件事实,把握侦查取证方向。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就案件涉及的食药领域专业问题,及时借助外部“智囊”,通过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答疑解惑,“靶向治疗”疑难杂症,扫除专业知识“盲点”,增强内心确信,精准适用法律;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协助讯问中的释法说理,消除了犯罪嫌疑人的认识误区,让其彻底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检察官根据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分析,结合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从案件早期研判到证据审查再到协助出庭,特邀检察官助理真正全程式、“沉浸式”地融入到检察机关的办案当中,在交流研讨、参与讯问、公开听证、出庭公诉活动中零距离、全方位感受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打好“最强辅助”,在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的同时,对检察机关的履职办案起到监督作用,传递检察好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增强“检察+行政”工作合力,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强劲“外脑”作用,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助推检察产品提质增效,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共同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