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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小案”不“小办”,倾情书写司法为民的“检察答卷”
时间:2023-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期,镜湖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集中办理了一批事关基层群众日常生活的“小案”,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在“案结”中解“心结”,在“小案”中显担当。

“走出去”能动履职,化解矛盾
三件内衣、两个马桶盖、被镰刀划破的纱窗,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盗窃的财物以及行窃造成的财产损失,其价值与盗窃罪的追诉标准相差甚远。案值虽小,但周某某并非初犯、偶犯,且实施的具体事实多达五起,案发地均系居民住宅区域,仅仅考虑案值不足以评价其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犯罪定性及社会危害性,2023年4月17日上午,镜湖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带领该案承办人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社区,听取当地村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部分被害人的意见。
“没想到检察官还能为了这么小的事情专门过来调查,真是太负责了!”一名村民感慨地说道。
检察机关改变“坐堂办案”模式,利用开放式的办案方法践行能动履职的司法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


(保护村民隐私,不予公开外貌)

她接过来的是她的希望

2023年4月18日,镜湖区检察院讯问室门口停放了一辆婴儿车,室内,检察官卫艳抱着一名不足4个月的婴儿进行安抚,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正在签署法律文书。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离异、无生活来源,一时侥幸实施诈骗行为,触犯了法律。案发后其已将10000余元赃款退还给被害人,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该案情节轻微,被害人损失已全部挽回,且王某某认罪态度较好,现阶段独自抚养小孩正处于哺乳期,综合全案情节,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王某某痛哭流涕,向检察官保证今后一定好好生活,养大孩子。检察官向她伸出的不仅仅是抱起孩子的援手,更给了她生活的希望,教育挽救的同时,传递了法律温情,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刑法意义上的“小案”,对当事人来说是“天大的事”。在办理案件时,不仅要帮助嫌疑人真心悔改,还要设身处地用实际行动温暖被害人受伤的心灵。李某某盗窃中的被害人是一名城市清洁工,生活较为困难,案发当天,其将自己银行中仅有的5000元钱取出,准备用于看病买药,却被全部盗走,后被嫌疑人挥霍一空,无力退赃。

为帮助被害人渡过难关,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与综合业务部加强联动,互相配合,多方努力下,终于将救助金及时送到了被害人手中

只有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才能守住百姓的“心”。镜湖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创新履职、用心履职,践行新时代法治思想,以“如我在诉”的担当精神把司法为民贯穿办案始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