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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反电诈典型案例,安徽有1例!
时间:2023-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坚持惩防治并举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共11件,全面揭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态势特点,并通过以案释法警示社会公众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升防骗识骗能力。其中,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办理的鲍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


这11件典型案例,涉及刑事犯罪案件9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案例一、案例二主要展现检察机关依法从重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态势,释放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案例三、案例四主要揭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警示社会公众提高防诈识诈的意识和能力;案例五、案例六、案例七主要展现检察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在案例八中,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贯穿司法办案全流程,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与追赃挽损有机结合;案例九中,检察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依法相对不起诉后,及时将其移送行政机关,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案例十、案例十一则展现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效。


目录


案例一、刘某某等人诈骗案


案例二、郑某等 7 人诈骗、偷越国(边)境案


案例三、王某某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例四、李某等人诈骗案


案例五、鲍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例六、李某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例七、钟某某等 6 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例八、王某等人诈骗案


案例九、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例十、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督促规范固话批量申请业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十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规范涉诈企业营业执照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

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安徽部分)


鲍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以提供股票咨询为名获取“微信号四件套”,为上游犯罪团伙“引流”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鲍某成立A公司,招募龚某某为经理,孔某某等20余人为话务员。同年11月,鲍某通过网络接单为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并收取高额费用。鲍某组织话务员冒充证券公司客服,按上游犯罪团伙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电话,以“免费提供股票咨询”等话术,引诱对方添加微信好友,以获取对方微信号、微信昵称、手机号码、微信实名认证信息(俗称“微信号四件套”)及朋友圈截图、微信和支付宝实名认证截图等信息,诱骗被害人添加上游犯罪团伙提供的“客户经理”微信号、进入“股票交流”微信群。至2021年8月2日案发,鲍某接受上游犯罪团伙提供的电话号码约72万条,先后提供“微信号四件套”信息约13800条,非法获利68万余元。龚某某、孔某某等人按照工资底薪、提成等非法获利3万至9千余元不等。


经查,鲍某团伙添加被害人李某某、朱某某为微信好友后,以“荐股”为由向二人推送上游犯罪团伙的微信名片,导致二人遭遇虚假投资理财诈骗,被诈骗金额共计8万余元。


【检察履职】


2021年11月8日,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以鲍某等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鲍某等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引流帮助,以“荐股”等名义将被害人引入上游犯罪分子微信群,同时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鲍某等人还非法获取他人微信号等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上线,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择一重处原则,本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2022年4月29日,宣州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鲍某等6人提起公诉。


同年5月30日,宣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鲍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判处孔某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依法严惩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为诈骗提供帮助的犯罪活动。“吸粉”引流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关键环节,已形成黑灰产业链。成立公司、招募人员,形成较稳定“引流”团队,非法获取客户微信号并提供给上线,既为诈骗犯罪提供了帮助,又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触犯多个罪名的,应当择一重,依法从严惩处,从源头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条。


【检察官提醒】


社交媒体账号、人脸、指纹、GPS定位等信息如被非法获取、出售、散布,易被利用实施精准诈骗。公众要切实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轻信虚假信息,不轻易添加来路不明“好友”,不随意下载不明链接软件,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身人身和财产带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