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谈体会促感悟 受教育正思想
时间:2014-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镜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心得会议

  3月18日下午,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镜湖区检察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越主持。区委第六督导组常红、韩莺燕列席会议,镜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各党支部书记等11人参加了会议。

  院党组成员陆军、钱杨宝、陶笑寒、方卫群结合集中学习和自学情况,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依次谈了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体会。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宁围绕怎样做好群众工作和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最后作心得发言。张检指出,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深刻反思在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上存在的问题,深化群众工作、维护民生民利,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群众,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张检认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检察机关应当注意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牢固树立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意识,在强化执法为民宗旨上下工夫,要求不断完善联系群众机制,走基层,接地气,听民声,察民情;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为民基础,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上做文章。按照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要求,检察干警必须提升“五个能力”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落实为民措施,保障人民权益,在完善检察便民措施上求突破。要求做到主动贴近群众,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五进”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官社区工作站、“一米阳光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党员进社区、阳光爱心援助基地等为民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利用检察网络平台、微博平台等倾听群众意见和维护群众权益;

  区第六督导组组长常红同志在对检察院学习交流活动作点评时对该院前一阶段教育实践活动给予肯定,对院党组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给予赞扬。她代表区委督导组对检察院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要把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以认识的提高促进行动的自觉。要把查找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要深入查、真心找。要把领导带头做为关键,把“四个一”工作抓好抓实,做到在学习中提高。

  这次的学习心得交流会议,为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写下了重重的一笔,为进一步推进镜湖区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