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院、市院通知要求,3月31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身边案给我的警示”专题警示教育和检察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大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主持会议,全体检察人员参会。
首先,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向全体参会人员传达了市院“身边案给我的警示”专题警示教育和检察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两个专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体检察人员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触及纪律的高压线。
随后,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钱志强带领大家学习了高检院《禁酒令》《关于八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省院下发的《关于今年以来我省两起检察人员醉驾案件及处理情况的通报》等文件,以具体的案件警示教育大家。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宁强调检察人员在工作时间和一些特别要注意的场合、时间严禁饮酒,必须严格遵守高检院《禁酒令》的相关规定,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清酒驾醉驾给单位、家庭及本人带来的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