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镜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巩固深化学习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化进行部署。镜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和上级院要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高站位部署,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立体化推进,提升学习教育实效。实打实整改,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常态化问需,推动群众诉求落地见效。全体党员干警经历了一次严格而深刻的党性历练、思想淬炼、作风锤炼,进一步擦亮鲜明政治底色,站稳人民立场,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自觉,取得了良好成效。
会议强调,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中央“五个进一步到位”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要在常学常新中不断夯实忠诚根基,将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进行学习,持续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永葆检察队伍政治本色。要在较真碰硬中持续纠治作风顽疾,以此次学习教育为新起点,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要在履职尽责中展现作风建设成效,围绕主责主业,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镜湖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全体中层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