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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精神文明奖个人先进事迹
时间:2021-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0年度,镜湖区检察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 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激励干警担当作为,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本公众号今天为各位介绍倪明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倪明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倪明,女,1964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法律学士,系院检委会委员,综合业务部四高员额检察官。从检33年,先后获得“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打假币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市、区院“先进个人”、“优秀中层干部”“优秀公务员”等多项光荣称号。

 

  她始终把搞好政治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政治素养;另一方面不断学习检察理论和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升业务素能。

  她牢记“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持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她先后在我院多个业务部门工作。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在专业造诣上,赢得较高职业公认度。她负责院研究室及案件评查工作,组织督促开展了各项案件评查活动。她带头加班加点评查了400余件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清清白白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是她做人的基本准则。多年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勤勉尽职,充分发挥了老党员的表率作用,具备了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