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合力——镜湖区纪委监委、镜湖区检察院开展监检衔接座谈会
时间:2023-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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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部署,严肃惩治行贿犯罪,3月6日下午镜湖区纪委监委、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监检衔接座谈会。
镜湖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强、镜湖区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朱海兵、镜湖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贾佳以及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参加座谈会。会议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主持。
双方就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惩治行贿犯罪“八个一”工作举措》的出台背景及主要精神内涵进行研讨学习,结合监检双方职责定位,就办理行贿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深入交流。双方表示要主动把握反腐败斗争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主基调,充分落实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打击职务犯罪洗钱工作力度,持续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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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向军强调,沟通协调是监检衔接工作的总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丰富沟通协调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深化协作会商机制,让沟通协商常态化、规范化,形成反腐败斗争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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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二是加强监检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并查处;三是畅通沟通渠道,细化工作举措,提高办案质效。
强化监检衔接,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下一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与镜湖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发挥监检衔接配合效用,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反腐合力,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