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全体干警担当作为。7月1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暨庆“七一”表扬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出席并上专题党课,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对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学习传达,对上半年院集体和个人荣誉表彰情况进行了通报表扬,宣读了院“两优一先”表彰决定。随后,班子成员分别为从检三十周年的同志颁发了纪念奖章、为荣获市三等功的集体和个人授奖、为2名优秀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张小勇、黄琬琰分别代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做交流发言。
李光菊对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先进党支部表示肯定与祝贺,希望受表彰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保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工作激情,为镜湖检察事业再立新功。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党性锻炼,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爱岗敬业,勤勉工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贡献力量。

最后,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争当对党忠诚的表率。要自觉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争当司法为民的表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努力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三要争当从严自我约束的表率。我们要持续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大力培养“自觉的纪律”,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要严守六大纪律,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以过硬的作风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