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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学习教育工作
时间:2026-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相关决策部署,3月6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部署全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院干警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开展此次学习教育,是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内在要求,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以正确政绩观为引导,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全院上下要从政治高度审视、从思想深处破题,真正把正确政绩观作为谋划工作、推动落实的行动指南。

会议要求,全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思践悟中把准方向。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主动将检察履职置于“十五五”规划开局和全区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始终坚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学查改一体推进中纠偏正向。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对照正确政绩观核心要义,深入检视自身。学深悟透典型案例,查准找实问题病灶,整改到位销号清零,通过深刻的思想剖析和严格的作风整肃,推动干警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在行动上校准偏差。

三要强化党组带头,在以上率下中压实责任。院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党组成员要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要突出实绩实效,在履职担当中检验成果。坚持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正确政绩观为标尺,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提升案件质效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以镜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