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为你“撑腰”
同学们,春假里你们可能会抱着手机刷视频、打游戏,但你们知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三至一百条专门增设了“网络保护”一章,明确规定了网络平台不能推送有害信息,不能诱导你们过度消费。但更重要的是,网络那头可能是“看不见的陷阱”。我们未检办理过一起案子,一个比你们大不了几岁的孩子,因为在网上轻信“免费送皮肤”的链接,不仅被骗了钱,还被套取了隐私信息,最终陷入了“隔空猥亵”的泥潭。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等,更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同时,在玩网络游戏时不沉迷、不盲从、不攀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提醒我们,个人的电话卡、银行卡不可出售、出借,也不要相信高薪兼职之类的谎言,这些往往都是诈骗分子的犯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