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举行新任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宪法宣誓仪式暨任前谈话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新任职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与纪律规矩,4月20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新任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宪法宣誓仪式暨任前谈话。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仪式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汤恒明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文件,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为新任职检委会委员颁发任命书。随后,三名新任职检委会委员右手举拳、神情庄重,庄严宣誓。以铿锵誓言表达对宪法的尊崇和对守护公平正义的郑重承诺,彰显了新时代检察人坚守法治初心、践行司法为民的坚定决心。


宣誓仪式结束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与新任职人员开展集中任前谈话,提出:一是要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对党忠诚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二是要依法履职尽责。要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传承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履职尽责。三是要恪守廉洁底线。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履职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检察人员的清廉本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