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及市院“一往芜前”品牌建设推进会精神,系统谋划本院检察品牌建设与队伍素能提升工作,4月20日,镜湖区检察院召开品牌建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路径、压实责任。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主持,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参会。


会上,院政治部传达了市院“一往芜前”品牌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围绕品牌名称、理念内涵、创建目标及实施步骤对市院“一往芜前”品牌建设实施方案作详细解读。明确了镜湖区检察院以“扬帆‘镜’发”为统领、以“1+7+2”的子品牌建设为支撑的品牌架构。随后,各部门分别结合职能,锚定特色工作条线,对本部门子品牌建设情况谈思路、提建议、定举措,并围绕队伍能力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青年干警培养等作具体部署,强调要以党建为引领,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推动队伍建设与检察履职同频共振。
会议指出,2025年以来,全院紧扣上级部署,在品牌创建和队伍建设上取得阶段性进展。要深刻认识“扬帆‘镜’发”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确保品牌建设有魂、有实、有效。
会议强调,要高站位、远视野,正确看待品牌价值。站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高度去审视品牌创建。认识到品牌是培根铸魂的载体、司法为民的抓手。要以更高站位辨明方向,让品牌真正成为连接群众、服务大局的桥梁。要高标准、深内涵,精心打造品牌内涵。深入挖掘镜湖实际与检察职能的结合点,把准群众法治需求,将每一个品牌项目做实、做细、做精。深化已有品牌的内涵,持续打磨、迭代升级,确保品牌有根基、有特色、有生命力。要高成效、有影响,务求品牌落地见效。用案件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社会治理优化等硬指标来体现品牌实效。保留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高影响力品牌,让品牌真正成为推动工作、锻造队伍的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