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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人偷沙团伙顶风作案,严适用认罪认罚守护长江
时间:2021-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陈某、朱某龙为首的犯罪团伙非法采矿一案提起公诉,因犯罪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坏,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刑事附事民事公益诉讼。经查,该犯罪团伙多达十余人,人员固定,分工明确,为谋取非法利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后,仍顶风作案,由“带泵”方与吸砂泵方共谋,并联系运输船主,明知无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在长江黑北水道区域大肆盗采江砂近5000吨,严重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和长江美好环境。

 

  因案情重大,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督办。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卷材料繁杂,承办人加班加点进行阅卷、听取辩护人意见,全面审查全案事实,并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形成书面报告。因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承办人克服困难,充分利用远程提审,开展讯问工作,明确各涉案人员的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并及时开展全案的认罪认罚工作。经释法说理,全案涉案人员均充分认识到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对自己造成长江生态环境的损坏,破坏子孙后代的幸福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