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监管,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社区矫正监督实效。7月21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与镜湖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检察官认真查阅了辖区内五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详细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就业规划、父母协管、教育感化等情况,对社区矫正工作中是否保证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与成年人分别矫正等内容进行监督。
随后,检察官对五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进行谈心谈话,针对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的生活、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向其介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消除思想顾虑,帮助其重燃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勇气,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对未来的憧憬变成现实,并叮嘱他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远离社会不良青年、自觉服从监管规定。同时对监护人开展家庭监护教育指导,督促其落实家庭监管教育责任,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沟通交流,为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五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近亲属均表示了对司法机关的感谢,社区矫正对象均表示今后将努力自我改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把握好自己的人生。
此次监督活动,助推镜湖区检察院与镜湖区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再违法犯罪。后续镜湖区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的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进行检察监督,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助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