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切实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强化出庭支持公诉的“硬实力”,5月29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张某某寻衅滋事案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磨炼公诉技能,提升实战能力。

镜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魏巧玲出庭支持公诉,镜湖区检察院检委会部分委员听庭评议。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围绕案件的量刑情节精准发问,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使得被告人每一起犯罪事实都得到了相应的证据佐证,为全案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公诉人全程有理有力有节,用语规范,法律适用精准。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庭审顺利结束。

庭审结束后的第一时间,评议小组召开了听庭评议会,评议成员对庭审情况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就公诉人在文书制作、庭前准备、出庭指控等环节的表现做出点评,评议组一致肯定了庭审的良好效果,也对庭审中的细节问题提出了优化举措。
本次庭审观摩是推进“三学三促三提升”系列活动的落实之举,旨在以“庭审实战”撬动检察履职“大练兵”,力求让公诉人在“听庭”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下一步,镜湖区检察院将以此为抓手,不断提升公诉人业务素质和出庭公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