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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持之以恒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2,依法忠诚履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3,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4,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公益诉讼。5,落实改革要求,推进工作科学发展。6,坚持党的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7,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公正行使检察权。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
四、关于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0.7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10.7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30.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02万元。
五、关于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0.7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426.66增加384.1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230.5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07.71万元,增长33.34%。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158.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7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57.4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81.11万元增加176.36万元,增加97.38%。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240.3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117.1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57.7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66.05万元减少8.31万元,减少12.5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6.9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20.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65.0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46.65万元增加18.37万元,增长12.53%,主要是增资因素致计提基数提高。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24.91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0.11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8.7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22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收支情况
2018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支情况
2018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1810.7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2018年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预算181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0.79万元,占100%。
(二)2018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81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8.79万元,占82.22%;项目支出322万元, 占17.7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158.56万元,主要用于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没有采购预算支出业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业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公务车辆12辆。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没有专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项目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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