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时间:2018-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82.5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2.5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6.58

公务用车购置费

36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2.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与去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0.5万元,下降4.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印发〈镜湖区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镜财〔2014〕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同,主要用于新购置两部办案业务用车取代报废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6.58万元,比2017年预算40万元减少8.55%,包括办案用车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办案业务、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公务用车全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换胎,在区统一招标的供应商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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