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赵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玉新、法学系主任陆在春带领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法学社“江淮普法行”法治理论宣讲团调研组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调研交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参加调研,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和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成员参加调研。

一、未检工作知多少
在一楼大厅内未检干警向安师大法学院的各位领导及“江淮普法行”法治理论宣讲团的大学生们介绍了镜湖区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牌及未检工作的主要内容,同学们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了初步了解。
四楼院史陈列室内,一张张老照片、一件件老物件、一份份文献资料,生动记录了镜湖检察发展的光辉历程,展现了镜湖检察干警的风采荣光。
二、座谈交流拓思路
会上,汤恒明同志为大家介绍了镜湖检察的基本概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车凌梓介绍了近几年镜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未检团队的检察官们与宣讲团的各位成员就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罪错未成年人的干预处置措施、如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合理处理等问题进行交流,检察官们以案件为切口,由小见大分享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的司法实践运用经验。

赵红指出,此次调研活动让宣讲团的同学们体验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实践课,让大家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对法治建设有了新的理解,安师大法学院将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三、检校共建谋发展
李光菊在座谈时指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实力强劲,多年来为镜湖区检察院培养和输送了诸多人才,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镜湖区检察院将与师大法学院进一步加强检校共建,强化检察工作的理论支撑,共同推进检校共建实现互利共赢。
下一步,镜湖检察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持续深化检校联动,与安徽师范大学共谋检校合作新篇章,用司法实践为法学教育课程提供源头活水,用法学理论的最新成果指导检察实践,实现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的“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