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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效工作,探寻成事智慧——镜湖检察举办第十期“镜”英会读书沙龙
时间:2025-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把事情做到最好》

聚焦高效工作 探寻成事智慧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文化素养和工作能力,锻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过硬本领,6月23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第十期“镜”英会读书沙龙,活动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主持。

此次读书会以分享、交流《把事情做到最好》的阅读心得为主题,旨在引导检察干警在阅读书籍中探寻路径,在经验交流中汲取方法,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读书会上,戴向军带头与干警们分享阅读感悟、讲述生动事例,掀起热烈讨论氛围。与会干警纷纷围绕书中“想做事”、“肯做事”、“能做事”等书中核心内容,结合诉讼、案件管理、检察宣传、行政等实际工作对本书进行解读与分享。

钱颜: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甚至是无法预料的困难。这本书的内容给出很好的答案和思路,对于如何把事情或者说是工作做到最好,我也从中进行了思考。其一,在做事之前要敢于尝试,明确方向,找准方法;其二,在做事的过程中要善于变通,细心谨慎,尽善尽美;其三,在做事之后要主动反思,总结经验,提升能力。

王静:今天想结合书中两句话,聊聊我的一些心得体会。一是“做事不能浅尝辄止”:从“交差就行”到“多查一眼”的较真;二是“做好事不是做完事”:“从‘做完了事’到‘系统归档’的精进。就像书中那句“能把小事做对,就是本事”。作为内勤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能像书中许多成功的人物一样,但我觉得把“多查一眼”的较真、主动的“系统归档”变成习惯,就是在实践书中说的“把事情做到最好”。

蒋一凡:以匠心致初心,让微光成星河。捧读《把事情做到最好》,书中“想做事、会做事、做对事、做成事”的核心理念,如同一把标尺,与检察宣传工作“求极致”的价值追求深度契合。作为新时代检察宣传人,我们既是法治故事的讲述者,更是公平正义的传递者。要把从这本书中汲取的智慧,化作具体行动:用“想做事”的情怀锚定方向,以“会做事”的专业筑牢根基,靠“做对事”的创新破层出圈,凭“做成事”的实效回应期待。愿我们以极致匠心,共铸检察荣光,在法治中国的画卷上,添上属于我们的生动注脚。

黄琬琰:阅读了《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本书,我深受启发,结合日常工作,有如下感想。一是想做事:在工作中,积极主动的态度至关重要;二是肯做事: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三是能做事:只有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过硬的业务能力,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真正做到能做事、做好事;四是做成事:在日常工作不能仅仅满足于把事情做完,而要有更高的目标和追求,努力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好做精;五是做好事:提升服务意识和群众满意度。

赵盈盈:进入到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虽时间不久,但也深知把事情做好的重要性。刚来到综合业务部时,并不清楚自己具体负责的工作,在同事们不厌其烦的帮助下,也慢慢地梳理开来,作为控申和法律研究岗位的工作人员,如何做到“最好”,就是“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无论是控申还是法律研究岗位,都应当以“求极致”的标准, 借引书中提到的,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应当想当然的去做,应当勤请示、常汇报,锤炼“复合型”能力。

赵宁远:读了这本书,相信大家和我一样都感受到这是一本有用的书,也是一本有意思的书。书中不仅有发人深省的道理、观点深刻的名言锦句,还有一个个生动的事例。结合自己的工作,我的阅读感想是:一是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种态度;二是要先让自己变好,拥有把事情做到最好的能力;三是把事情做到最好不仅是精益求精的态度,更是对责任的深度践行。

最后,戴向军总结:大家的发言既有对书中观点的深刻思考也有结合工作实际的鲜活案例,希望各位青年干警以这次读书会为契机,将“把事情做到最好”的理念融入日常,继续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作风,把本职工作做实做细,为镜湖检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