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和《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8月15日上午我院组织中石化芜湖分公司、芜湖市公交公司数百名员工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我院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促进了国有企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我院先后与芜湖公交集团、中石化芜湖分公司等国有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助推国有企业进行廉洁示范区建设,通过此次庭审活
动,起到了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效果,为国有企业有关人员敲响了预防

职务犯罪的警钟,有效保护了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