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宁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镜湖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十四检”和市、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努力打造实力检察、创新检察、开放检察、和谐检察,为镜湖区推进“五大新型体系” 建设、实现“四最”镜湖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立足检察职能,致力于进一步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健全完善服务“十三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贯彻落实保障和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营造促进非公企业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新型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2.注重惩防并举,致力于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深入查办重点领域内窝案串案,形成震慑效应。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推进教育、医疗领域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开展重点领域预防调查与案例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3.强化诉讼监督,致力于进一步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建立完善以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监督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对公安派出所监督试点工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格局,巩固完善行政检察监督“互联互动”机制。
4.勇于创新探索,致力于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积极完善“公诉专长办案”品牌项目,着力培养专业性公诉人才队伍。探索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继续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规定,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优化检察职能。
5.坚持从严治检,致力于进一步夯实检察发展基石
加强党建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和制度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检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完善责任落实的配套衔接制度。健全内部监管机制,构建精细化管理、动态化监督、科学化考评的案件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