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镜湖区检察院召开201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军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了大会。
会上,陆军同志总结了本院2016年度工作情况。
2016年,镜湖区检察院在市院、镜湖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聚力党的建设促进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部署2017年工作时,陆军副检察长强调,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服务保障社会大局,努力为镜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越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016年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要求全体干警向先进典型学习看齐,努力工作,争先创优,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勇创佳绩。先进代表也上台作了发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宁同志最后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全院干警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更好地为镜湖区发展大局服务。二是要强化忧患意识,主动找差距破难题补短板。三是要强化创新意识,更加注重培育和挖掘工作亮点。四是要强化廉洁意识,做到公正执法、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