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镜湖区检察院团支部、青工委于8月9日举办青年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璇璇到会指导,青年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随后,参会青年干警围绕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谈认识谈体会,分别结合检察实际和自身工作提出落实措施,大家在相互交流中提升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认识和理解,汇聚了推动检察工作向前发展的青春力量。
在认真聆听大家的发言后,李璇璇点评此次会议组织开展、干警发言、交流研讨效果都非常成功,并就做好青年工作提出六点建议,一是要树立远大志向;二是要认真对待学习;三是要正确对待工作上的压力;四是要正确对待责任;五是要正确对待得失;六是要正确对待生活。
戴向军在讲话中对此次座谈会的举办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检察工作给青年干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中的重要学习内容,需要联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细致把握。二是要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工作实处。要结合本职工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在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责主业中,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中,时刻体现人民立场,做到司法为民。三是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党史教育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巩固拓展学习成效,激发爱党爱国热情,从党史中汲取宝贵经验,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立足岗位建功,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院团支部书记李婷对院领导的到会指导表示感谢,希望与会青年干警代表将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镜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