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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试点工作调研指导组莅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初审验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时间:2022-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2年5月31日下午,以省民政厅副厅长许静静为组长的省试点工作调研指导组莅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该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行初审验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奚南山、镜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鲁先贵等市、区领导陪同调研。
   
 
  省调研指导组来到镜湖检察院一楼大厅,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首先以“协同共治”为关键词向省调研指导组汇报了镜湖区检察院与区政府建立的“府检联动”机制以及“改作风优服务促发展”作风建设年的开展情况,并陪同参观了该院一楼办案区域。随后,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婕以展板内容为切入点,结合该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向指导组介绍了自2020年6月份以来,常态化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服务民营等工作开展情况。
  
  公益诉讼既是该院亮点工作,也是本次调研验收工作的重点,第五检察部干警班新可向省调研指导组讲解公益诉讼工作展板,并详细介绍王步文烈士纪念设施、皖江中学堂旧址等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及取得的成绩,获得省调研指导组的高度认可。
   

 

  观看展板后,李光菊带领省调研指导组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窗口,并以“和谐稳定”为关键词介绍了综合业务部的工作机制,对于省调研指导组询问的听证流程、听证员来源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综合业务部干警张静向指导组介绍了综合业务部通过实行检察长接待日、追踪信访接待线索、开展司法救助等形式化解纠纷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情况。

  李光菊最后表示,镜湖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能动履职,积极参与芜湖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局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