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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镜湖区检察院干警获芜湖市“一改两为”先进个人
时间:2024-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近日,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对全市50个“一改两为”先进集体和149名“一改两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葛朋朋荣获芜湖市“一改两为”先进个人。

葛朋朋,男,现任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14年,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检察事业岗位上,始终恪守检察为民宗旨。

聚力改作风,强化责任担当。葛朋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对党忠诚,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增强斗争精神,用心用力做好各项工作。时刻紧绷廉洁这根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力办实事,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之心办好案件,深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正当权益。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切实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以问题导向帮助群众解决涉法困惑。

聚力优环境,保障服务营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葛朋朋同志通过院民营办平台,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能动与区工商联、民营企业沟通、联系,做好“桥梁”、“纽带”,落实工作部署,广泛开展民企走访、法治讲堂等活动,积极倾听企业诉求,开展助企服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依法严格办理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既加大对侵犯民企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犯罪打击力度,又依法审慎办理民企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以检察服务质效的优化,做好服务民企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葛朋朋是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一改两为”的一个缩影,该院将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以抢的意识、拼的状态、争的精神,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