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再获表彰,该院第一党支部被中共镜湖区委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近年来,该支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发挥党建引领、支撑、保障作用,在镜湖区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充分发挥支部青年干警多、业务骨干多的优势,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凝心聚力的堡垒、理论学习的基地、干事创业的平台。通过深入实施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战略,相继培育出“镜卫皖江”、“镜心未你”等多个特色品牌,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等先进党员模范,曾获评镜湖区五星党建示范品牌。

荣誉是鲜活的价值观、有形的正能量。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锐意进取、奋发争先,在区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实干的成绩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镜湖区加快“四区一中心”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