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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业务质效分析暨案件质量评查通报问题整改会
时间:2025-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年3月5日上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业务质效分析暨案件质量评查通报问题整改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主持,各业务条线分管及协管领导、各部门正副职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业务条线运行现状,全盘分析本院检察业务质效。会议强调,全院要深刻领会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以“稳业务、抓亮点、强质效”为目标,比对先进院、先进经验查找自身不足。

会上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原文学习《关于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的通报》,针对评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
一要以能力提升固本强基。业务部门要以此次评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及自我管理能力,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要以专门管理筑牢质量防线。案管部门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形成类案统一的评查标准,明确整改时限,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高水平的专门管理促进案件的高质效办理。

三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评查工作。案件质量评查员应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职尽责,杜绝“走过场”,确保评查结果真实反映案件质量。

四要以司法责任制反向助推。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将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案管部门和检务督查部门建立衔接机制,定期移交问题清单,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案件质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质效的标尺,持续深化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实现“两个回归”,以高质效案件质量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