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秉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理念,进一步助推民事审判监督质效的提升。监督不是高人一等,而是技高一筹,检察机关需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发掘共性问题,强化类案监督。同时,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支持,法检两院就拟监督案件情况要充分沟通协商,以期形成共识,实现精准监督。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监督制约机制。法检两院需强化制约与配合意识,一方面加强案件数据共享,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同时做好调阅卷等的配合工作;另一方面强化沟通机制,协同配合、相互支持、同向发力,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合力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